前陣子和許久未謀面的同學小聚。
席間,談到另一位同學的情形,讓人十分不捨與不忍!
高中畢業的她,放棄續升學,選擇可以幫忙家計的最快捷徑----就業,且從事的是當年最蓬勃發展的『售屋小姐』的工作。
因年輕、貌美,口才佳,售屋成績名冠同儕。公司福利獎金高,幾年之後,很快的替經商失敗的父親還清了債。
客戶之中有一個富有的婦人,用自己的私房錢幫孫子買了一棟透天厝,所以就這樣認識了她。
幾次的交談之後,彼此印象不錯,那位富婆便將她介紹給自己剛退伍的孫子認識。
交往不久,便結婚了!
原本以為,從此可以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。誰知道剛婚後不久,這位富婆便往生了,留下為數可觀的財產,而這位孫子是財產唯一的合法受益人。於是一夕致富。
可是萬萬沒想到,才做完七七的法事。這位孫子就跟她攤牌:娶她是因為祖母的意思,而自己早有女友,只是一直沒有被祖母接受,所以只好暗地交往。
見到無情的事實,雖然萬般的委屈,但她也不願留戀,於是簽字離婚!而且除了二個孩子,她甚麼也沒得到!
誰也沒料到,幾年後,家產敗光的的前夫,回頭找下堂妻,而她居然......
故事說完了,但是情節仍持續著.....
如果她是你,妳又如何選擇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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